2015年,受某施工企业委托,本所指派周吉高律师、王敏律师担任该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所律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结果确定后,立即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抗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于日前决定抗诉。目前,该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