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上海科伟律师事务所与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自贸试验区)联营办公室协办的“法律赋能:施工企业面临突出风险防范与化解研讨会”顺利举办。本次研讨会在全球经济下行、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对建筑业突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旨在多方位为施工企业法律赋能,共同促进行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四十余名来自建筑企业、律所、大学的专家学者线下出席了本次研讨会,会议同时开通了线上直播,六千余名观众在线观看。本次会议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建设工程仲裁院秘书长欧阳金颖主持。
会议伊始,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陈太祥和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致开幕词。
陈太祥会长在致辞中,强调了建工企业风险防范的迫切性,本次研讨会的召开确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动能和问题解决思路,对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和上海仲裁委员会后续良好战略合作充满信心。
范铭超主任在致辞中,针对当前建工企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介绍了上海建设工程仲裁院和ADR终端解决中心介入纠纷解决的不同方式,总结了上海仲裁委员会在建工纠纷解决领域的优势,表示上海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将公平公正处理好行业纠纷,助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在主旨发言环节,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建设工程仲裁院院长秦玉秀进行了题为“从案件审理看建工企业风险防范”的主旨演讲。秦玉秀院长根据建工企业案件的实际审理情况,结合其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高屋建瓴地针对企业管理给予了战略框架性的建议。
第一个分议题的主题为“地产调控背景下的商票法律问题”。
在这一环节,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资深法务经理茹晓春从争议解决的角度,建议建工企业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选择依据票据法律关系还是基础合同关系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建工企业的合法权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王君英就商票逾期兑付后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张基础合同关系中的工程款债权、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数额如何认定、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如何确定等进行了分析。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华政自贸区法律研究院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大鹏从学者的角度分析了前述议题内容,发表了独到见解。
第二个分议题的主题为“破产程序中施工债权的实现路径”。在这一环节,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上海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忠孝从行业背景和宏观形势出发,分析了不同企业的不同债权类型,从可行性、商业安排等角度给予了施工债权实现的优化建议。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部长霍晓梅分析了建工企业涉破产案件的现状及趋势,提出提高债权受偿率的核心路径是“做大蛋糕”“多分蛋糕”,在追缴股东出资、提高资产评估价值的同时,注意审查其他债权的合法性。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总法律顾问胡嘉莎围绕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计算问题、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优先受偿权与其他权利清偿顺位进行分析,提示企业尽可能地将施工债权纳入优先受偿权的范畴。
第三个分议题的主题为“新形势下中国承包上如何有效化解和应对海外建工争议”。
在这一环节,科伟史密夫斐尔联营办公室国际合伙人及工程及基建争议业务主管丘健雄律师从风险评估、索赔、仲裁前的DAB争议解决机制,以及涉外独立保函的止付等角度,给中国承包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海外项目中的法律风险提出了建议。中建八局海外事业部总法律顾问邓文君女士通过项目实践经验,指出海外建工争议产生的缘由,介绍了止付独立保函和DAB解决纠纷的成功经验,强调中国企业在应对海外建工争议时,要提高整体的认知、升级思维模式。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林燕萍对两位嘉宾的研讨进行了点评和分享,倡导应把法律实践引入国内的法学教育。
最后,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何乃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致闭幕词。
何乃刚秘书长表示上海仲裁委员会将沿着专业化、国际化的方向,为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周吉高会长提出,建工企业的法务人员要勇于担当、加强学习、及时准确识别风险、提供有效可行的化解方案、为施工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