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某国有施工单位承接江苏省某安置房小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竣工验收,但建设单位拖延结算,直至2020年10月都没有完成结算工作,给施工单位造成了较大的资金成本损失。为尽快收回工程款,该施工单位起诉并委托建领城达进行诉讼代理。建领城达周吉高主任亲自带队,由业务五部部长靳李玲律师、助理部长李翠影律师等共同组成法律服务团队,提供诉讼、执行阶段代理服务。
诉讼过程中,双方对于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吸收合并该建设单位的某城开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只有该城开公司才具备清偿能力)、是否应支付拖延结算的利息等重大问题存在争议。通过建领城达团队的代理,成功争取到按照“固定单价”进行结算、某城开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赔偿拖延结算期间利息损失的有利判决结果,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该施工单位的权益。
在执行阶段,服务团队尽可能克服疫情对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通过线上途径申请执行并在申请次日成功立案,与执行法官沟通在立案次日就控制了某城开公司账户,足额查封执行金额,又提出方案解决了被查封银行账户30日异议期等问题,最终在申请执行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成功为客户收回1.08亿元债权。
建领城达团队在代理过程中始终以打赢、回款目标为导向,保证了诉讼效果、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代理结果,赢得了该施工单位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