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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存在瑕疵、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建领城达成功代理某周边建筑物损害纠纷上诉案

信息来源:建领城达所  时间:2024-11-25  作者:建领城达所

近期,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凌俊律师叶子轩实习律师代理的某周边建筑物损害纠纷上诉案,经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发回重审。

案涉项目在相邻建筑物的违规改建过程中发生倾斜、沉降,出现开裂、渗漏、电气故障等问题,因此向相邻建筑物的业主和承包商提起诉讼。本案一审法院根据鉴定单位出具的质量鉴定意见,认定“损害与施工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不能证明对案涉项目存在持续性损害”,并按照鉴定意见中的修复造价进行了判决。

代理人在二审程序介入后,与专家辅助人通力配合,从技术、事实、程序等角度提出一审的质量鉴定意见至少存在“四大遗漏、两大错误”,导致一审法院无法了解和查明项目受损的基本事实,进而导致鉴定意见中错误的修复方案和修复金额被采纳。

二审法院最终裁定,因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