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凌俊律师、叶子轩实习律师代理的某周边建筑物损害纠纷上诉案,经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发回重审。
案涉项目在相邻建筑物的违规改建过程中发生倾斜、沉降,出现开裂、渗漏、电气故障等问题,因此向相邻建筑物的业主和承包商提起诉讼。本案一审法院根据鉴定单位出具的质量鉴定意见,认定“损害与施工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不能证明对案涉项目存在持续性损害”,并按照鉴定意见中的修复造价进行了判决。
代理人在二审程序介入后,与专家辅助人通力配合,从技术、事实、程序等角度提出一审的质量鉴定意见至少存在“四大遗漏、两大错误”,导致一审法院无法了解和查明项目受损的基本事实,进而导致鉴定意见中错误的修复方案和修复金额被采纳。
二审法院最终裁定,因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