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凌俊律师成功代理某央企承包商位于华东区域的两起Design-Build模式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并实现了突破合同最高限价的代理目标,两项目在原限价基础上合计可调增7000余万元。
与之前在华中区域代理的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不同(《突破合同最高限价, 建领城达成功代理某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本项目系按建筑面积每平米单价的方式投标。《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承包人在投标价内开展限额设计;施工图经审定后,按当地定额及投标下浮率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如果施工图预算高于投标价则按投标价作为合同价格,如果施工图预算低于投标价则按施工图预算作为合同价格。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两项目均对使用功能进行了调整。发包人认为,虽然存在变更,但仍应按当地定额及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没有超出合同最高限价。但承包人认为,本项目发生的已经不是一般的工程变更,是合同标的物发生了超出承包人签约预期的根本性改变,所以投标时的下浮率和每平米单价已经无法适用,否则会造成承包人巨额亏损,权利义务失衡,故该情况应视为合同价格约定不明且未能进一步协商一致,应按当地市场价按实结算。
由于双方对计价方式存在巨大分歧,本案邀请了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特邀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承包人认为导致工程成本上升,合同最高限价无法适用的调整内容开展了专家评议和先行调解工作。专家组经过全面评审和听证,认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计算工程造价,但同时也认为项目存在重大功能调整,发包人需求增加,应当对此引起的建安工程费增加按实调整并基本认可了调增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