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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破产困局:建领城达在某新能源汽车项目中成功实现回款|业绩快报

信息来源:建领城达所  时间:2026-03-16  作者:建领城达所

近日,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凌俊律师、顾伊笛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工程款纠纷。某新能源汽车项目在建成后面临工程款结算僵局、建设单位破产等一系列困境,为协助客户实现回款,我们通过推动造价鉴定、参与破产重整、提出和应对异议等方式持续与管理人、法院、其他债权人、投资人等协商沟通,最终在两年内即成功确认建设工程优先债权8000余万元,并已经为客户实现首期现金回款6000余万元

一、案件概况

该新能源汽车造车基地在完工后长期无法完成结算,我们接受委托就其怠于履行结算和支付义务的行为提起诉讼。建设单位在此过程中进入破产,本案诉讼程序与债权申报确认、破产重整等程序交叉推进,还涉及第三方造价鉴定、债权人表决、重整计划谈判落地等多类事项,涉及主体、程序、争议较传统工程款诉讼更为复杂。

二、突破路径

(一)推动造价鉴定与债权确认,认定工程款债权优先性

因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各方对工程款金额出现分歧,管理人对债权暂缓确认。我们积极推动造价鉴定,并和项目部协作跟进第三方造价鉴定全流程,针对鉴定意见初稿提出部分费用应予调整核增等代理意见并被吸收。

同时,我们重点论证了本案鉴定金额全部属于人、材、机等建设工程价款范畴,应予认定为优先债权。经多轮沟通,鉴定机构及管理人最终认可8000余万元债权均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为后续优先清偿奠定了基础。

(二)深度参与重整计划,积极争取最优清偿方案

破产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及债权划分规则,直接决定着债权回款金额。在管理人组织的债权人沟通会议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阶段,我们全程参与,针对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清偿比例、未获清偿部分债权性质、普通债权清偿规则等核心条款,代表客户提出意见并积极协商沟通,提出异议和应对异议。

我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客户债权情况,经多轮协商,最终推动重整计划草案优化,确定建设工程价款债权偿债比例提高至80%,剩余普通债权清偿提高至120万以内全额清偿,超出部分按0.7%清偿,且我方所有款项在重整计划批准后3个月内以现金支付,最大化争取了客户的清偿权益。

(三)全程跟进重整计划执行,确保首期款项顺利到账

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我们协助客户与管理人和政府部门对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资料补充等工作,确保支付条件落实,促使客户提前收到首笔优先款项。

三、代理手记

本案涉及多个程序环节、多个博弈主体、多轮协商谈判,但从决策起诉至实现回款仅用时一年半,除了管理人和当地政府对问题解决的积极作为,也有值得总结的经验:

第一,在法律专业知识之外,还需要对所涉行业前景、资产性质、潜在投资人等商业信息开展一定的搜集与学习,不因相对方已深陷财务困境而“躺平”,依托充分、客观的信息尽可能准确地预判项目前景与各方主体的关切所在,选择最佳的协商时机和处置方案。

第二,在工程款债权确认中,总包单位作为金额较大的债权人,与管理人、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投资人可能会存在利益和观点的冲突,但也不能专注“对抗”,还要站在全局角度积极寻求合作的可能性,在观点的争辩、利益的博弈中打磨最具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第三,工程律师在介入破产重整过程中,对包括造价鉴定、优先受偿权认定等在内的工程法律司法实践有着专业优势,这其实也有助于管理人、投资人理顺各方争议及风险所在,管理各方预期,促成共识,所以要放弃“等待”,积极主动地参与破产重整全流程,寻求破局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