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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领城达合伙人李瑞升律师受邀为中冶交通开展《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专题培训

信息来源:建领城达所  时间:2026-08-19  作者:建领城达所

近日,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瑞升律师受中冶交通邀请,以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条款解读与实务应对为主题,在中冶交通总部开展建设工程法律合规专题培训。中冶交通集团及各分公司、项目的法务、经营、市场、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数百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2026年6月30日,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新司法解释对招投标、承发包环节的违法行为,实际施工人维权乱象,审计和财政评审拖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长期困扰行业的痛点重构裁判规则,着力统一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尺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时掌握新规裁判口径、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已成为大型总承包建筑企业防控经营风险的现实需要,也正是本次培训的切入点。

李瑞升律师以新司法解释全部条款为脉络,采取"条款解读+案例剖析+实务应对"的方式逐层展开。在合同效力板块,聚焦必招项目合同效力的补救、串通投标导致中标无效,厘清无效合同折价补偿与参照适用的裁判边界;在涉“实际施工人”方面,围绕挂靠情形下的工程款和“管理费”计取、表见代理的认定、合同关系的认定,代位权诉讼,重点阐述了新司法解释回归民法基本原理后,建工纠纷的新范式和应对;在价款结算板块,就固定价格调整、总价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计价、结算协议效力独立性、审计/财政与结算等争议高发环节,揭示结算清收的举证要点与风险节点;在权利救济板块,重点讲解优先权保障范围、协议行使、可转让性、物上代位性、行使期限起算规则,并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合同解除后退场移交与证据保全、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等实务难点作专题提示。讲解始终紧扣新规相较于既往规则的核心变化,帮助企业准确把握裁判走向。

结合上述解读,李瑞升律师针对招投标合规、合同起草与审查、履约签证索赔管理、结算清收、优先受偿权及时主张等关键环节提出防范建议,引导各业务条线将合规要求前置嵌入项目管理全流程,从源头化解争议、确保履约有据可循。

本次培训是中冶交通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强化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举措。通过持续新司法解释学习培训,着力提升集团及各分支机构应对新监管环境、新纠纷解决常态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