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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5-07-07  作者: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建发〔2015187

发布日期:20150527

实施日期:20150801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7]92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百项节能标准建设实施方案(2012-2014年)》(京发改[2012]3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单位主编的《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1198-2015,代替DBJ/T 01-100-2005《公共建筑节能评估标准》,自20158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515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有关处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5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