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粤建科函〔2016〕226号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1日
实施日期:2016年02月0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管、市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朱小丹省长在2015年12月25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对我省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堆填、监测、验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广东省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列为2016年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请标准的主、参编单位抓紧安排落实,切实做好编制工作。标准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可迳与我厅科技信息处联系。
附件:广东省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标准制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