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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暴雷资讯概览及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分析|房企暴雷系列特刊(2022年第1期)

信息来源:建领城达所  时间:2022-10-21  作者:建领城达所

   2021年以来,越来越多大型、超大型房地产集团企业纷纷暴雷并已殃及其合作伙伴,由于暴雷房企多,规模巨大,施工企业遭遇的风险属于系统风险,房企也随时可能由“涉雷”转为“涉破”以建领城达为例,从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累计代理了十一家施工企业客户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向五家暴雷的房地产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等权利,案件数量逾百件、金额达80余亿元。经过系统梳理、研究、撰写,我们形成了“房企暴雷系列特刊”系列文章,事务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本文是本系列文章的第1期(资讯篇):《房企暴雷资讯概览及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分析》

   一、涉雷房企的公开资讯概览

   (一)中国恒大(证券代码:03333)
   2022年6月28日,中国恒大集团(下称“恒大”)发出《清盘呈请》的公告,声明:“呈请人于2022年6月24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本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为8.625亿港元......本公司一直在积极与债权人沟通,推进境外债务重组工作,预计将于七月底前公布境外债务重组初步方案。”
   但恒大的债务重组方案并未按时落地,2022年7月29日,恒大发出关于《本集团的近期业务发展、境外债务重组工作推进及基本原则》的公告声明:“预计本集团尽职调查工作将在近期基本完成,届时本集团将与有关债权人及其顾问沟通境外债务重组框架和建议,并希望在2022年内尽快公布具体重组方案并取得积极进展。”
   (二)绿地控股(证券代码:00337)
   2022年6月30日,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绿地控股”)发出关于《变更末期股息派付时间》的公告声明:“为应对现阶段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巩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已决定延期派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自预期2022年7月29日前后延至2022年11月30日前后。”
   2022年8月31日,绿地控股发布《2022年中期业绩公告》声明:“本集团于2022年上半年的总收益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63%......物业销售作为本集团核心经营业务,2022年上半年产生收益较去年减少约64%。”
   (三)景瑞控股(证券代码:01862)
   2022年7月22日,景瑞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景瑞控股”)发出《2022年7月票据及委任财务顾问》的公告声明:“本公司2022年7月到期之优先票据......于到期时,票据未偿还本金额2.6亿美元及应计利息1560万美元将到期并应予支付。本公司预计于到期时不能支付。”
   2022年9月21日,景瑞控股发布关于《盈利警告》的公告称,“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未经审核合并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的资料,预计本集团于该期间净亏损介乎约人民币14亿元至17亿元。”
   (四)华南城(证券代码:01668)
   2022年6月24日,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南城”)发布关于《盈利警告》的公告,声明:“根据本集团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现时可获得之其他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本年度利润将较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取得约70%的下跌。”
   2022年7月26日,华南城发布关于《延期派付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声明:“......房地产市场依然非常疲软,为保留足够的财务资源应付公司的日常运作所需,董事会决议将该末期股息的派付日期进一步延后至2022年10月31日或之前派付。”
   (五)世茂股份(证券代码:600823)
   早在2022年4月23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关于公司2021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披露:“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世茂股份货币资金账面余额88.91亿元,其中受限资金3.36亿元,商品房销售监管资金63.69亿元;而同时点世茂股份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376.30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148.73亿元,远大于公司货币资金账面金额。另外,2022年1季度世茂股份销售签约金额23亿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59%......”
   (六)蓝光发展(证券代码:600466)
   2022年7月1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川蓝光”)董事会发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公告,声明:“近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本息金额为49.64亿元(包含公司未能于2022年6月4日偿付的美元债本息共计人民币35.40亿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本息金额合计387.75亿元(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形式)。目前公司正在与上述涉及的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解决方案”。
   2022年8月17日,四川蓝光董事会发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截止目前,相关债务重组方案尚在拟订中,尚无实质性进展......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亿元左右......公司控股股东因股票质押融资违约及对外担保事宜,部分股票已被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违约处置”。
   (七)融创(证券代码:01918)
   2022年5月12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融创”)发布关于票据违约的公告,声明:“截至本公告日期,2023年10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为741,600,000美元……考虑到本集团当前阶段性流动资金问题,本集团无法保证能如期或在相关宽限期内履行其债务的义务。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的义务,且无法及时与债权人达成解决相应问题的方案,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人要求相关债务的义务加速履行或采取强制行动。”
   其实,早在2022年3月28日,融创董事会发出《不刊发2021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延期举行董事会会议及暂停买卖》的公告:“经考虑目前……(2)近期因国际评级机构下调本公司评级引起有关境外贷款的问题,本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解决方案,及(3)融创房地产境内公开债展期事项等对财务报表影响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预期无法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1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
   (八)富力地产(证券代码:02777)
   2022年8月22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力地产”)董事会发出《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发布了七起重大标的额的诉讼/仲裁案件,其中不乏数件案件标的额过亿,并声明“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或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8月31日,富力地产董事会发布《2022年中期业绩公告》,声明:“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境内债券、优先票据及其他借款(包括在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者)合共人民币1,345.07亿元,其中人民币826.61亿元将于未来12个月内到期偿还,而本集团的现金总额(包括受限制现金)为人民币153.20亿元。”
   (九)正荣地产(证券代码:06158)
   2022年8月3日,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正荣地产”)董事会发布《有关下列优先票据的内幕消息、2019年10月票据退市及暂停买卖2021年1月》的公告,声明:“根据2019年10月票据的条款,2019年10月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未付利息将于2022年8月3日的到期日到期并应支付。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未支付剩余未偿还本金额29,777,000美元及其利息。未能于到期时支付有关本金将构成2019年10月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而未能于到期后30天宽限期届满时支付有关利息将构成2019年10月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
   2022年8月30日,正荣地产董事会发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声明:“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优先票据、公司债券、永续资本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为人民币66,358,869,000元,其中人民币32,991,093,000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到期偿还……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未能履行若干优先票据的偿还责任,及本公司亦预计其可能无法如期履行若干于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到期的境外债务的偿还责任。”
   (十)新华联(证券代码:000620)
   2022年8月5日,新华联文旅发出公告称,债权人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富兴”)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新华联控股进行破产重整。2022年8月9日,法院已裁定受理湖南富兴对新华联控股的破产重整申请。
   (十一)房企暴雷中票据纠纷频发
   2021年以来,房地产等行业部分企业资金链紧张甚至断链,部分大型企业商业承兑汇票兑付逾期频发,导致法院2021年以来新收一审票据纠纷案件骤增。其中,房地产行业企业涉案占比达70%以上。暴雷房企通常作为被告(或被告之一)被诉,其中部分建设单位涉案达百件以上,涉及票据金额超亿元。
   以上公开资讯来源于:香港交易所官网、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等。

   二、房企暴雷对施工企业的主要影响

   (一)项目停工并产生损失

   部分建设单位资金状况不佳、债务危机严重,其现金流已经枯竭、资产基本或已全部被变卖或者折价用于抵债、资产状况急剧恶化,过程中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严重,迫使作为合作伙伴的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予以停工,进而产生停工窝工等各项损失。
   鉴于此,我们认为项目继续履约难度较大,建议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避免进一步投入导致损失的扩大。停工时注意确认现场进度,固定现场人材机等投入,并按约定及时提出索赔。
   (二)产生工程款债权与票据付款请求权
   由于建设单位的资金链发生严重问题甚至断裂,通常无法支付施工单位进度款/结算款。此外,多家建设单位均采用了商业承兑汇票(下称“商票”)作为其主要付款方式,导致日前商票逾期兑付的情况频发(部分企业商票“跳票”甚至达数亿元)。因此,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享有大额的工程款债权与票据付款请求权。
   施工合同法律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均可以作为施工单位的请求权基础,两者各有优势。以施工合同主张债权可以一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而以票据关系主张权利程序便捷、更加高效。两种请求权基础发生竞合时,须结合商票是否已背书转让、是否已实际清偿,以及建设单位名下是否具有资产等多项因素综合判断。
   (三)引发系列诉讼/仲裁案件
   由于暴雷房企多,规模巨大,施工企业遭遇的风险属于系统风险。整个房地产行业陷入了困境,牵一发而动全身,会波及施工企业行业,故大量纠纷无法通过协商、和解予以解决,引发系列诉讼/仲裁案件。 以建领城达为例,从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累计代理了十一家施工企业客户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向五家暴雷的房地产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等权利,案件数量逾百件、金额达80余亿元。
   由于涉雷案件标的额巨大、案件数量非常多,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因此一般的法律服务团队可能难以胜任,我们建议应考虑大型的建设工程专业团队提供“集团军式”的法律服务。
   (四)如进入破产程序,债权实现比例受影响
   鉴于房企随时可能由“涉雷”转为“涉破”,一旦暴雷房企陷入破产境地,施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参与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必要时,争取参加债权人委员会),对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及时审查并提出异议,关注相关案件、决议的进展与执行情况,关注房地产评估特别是在建工程评估程序和价格,必要时提出异议或者提起诉讼,尽可能更多争取债权分配的数额。
   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实现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债权受偿数额也可能随之降低,如何实现破产债权是债权人普遍关心的一大问题。而建领城达破产债权实现中心恰好是旨在为债权人(施工企业)最大化地实现破产债权的专业部门,可以高效地对接客户实现涉破企业债权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