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当前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大力推广,PPP已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如何规范和促进PPP在中国的健康有序发展则是当务之急!关注PPP,更要关注PPP法律风险,PPP的投资、建设、运营需要法律服务,当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博弈失衡时,争议解决在所难免。
2017年9月16日,作为2017年中国仲裁周的重要活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办,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承办的“PPP法律服务与争议解决研讨会”在沪成功举办,通过有关PPP法律实务经验的分享和交流,以期为PPP各方参与者做好法律风控提供有益指导和帮助,为PPP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贡献智慧。
来自江浙沪地区建筑界、法律界等方面的约150名仲裁员、律师、仲裁机构代表和企业法务人员等出席了会议。“小鱼平台”对研讨会进行全程网络直播。
专访“双库专家”,律师能为PPP做什么?
在研讨会召开前,律新社首先采访了作为国家发改委以及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的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律师,他认为律师可以在五方面为PPP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贡献。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律师接受律新社采访
首先,鉴于PPP项目投资金额大、合作周期长,其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而律师的全程参与则可以降低风险消除不确定性,进而保证巨额投资的安全、推进项目融资、确保工程如期完工、维护有序运营。
其次,目前与PPP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较低、政策性文件偏多,规范性文件之间、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律之间存在冲突,甚至文件规定本身存在一定瑕疵。而律师的全程参与有助于减少上述冲突、瑕疵给PPP项目带去的不利影响。
他表示,第三个方面是PPP项目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各合作主体的身份多元。在此情况下,由律师参与PPP项目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的草拟工作,将有利于准确确定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各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另外,PPP项目对合规性和合法性的要求高,合规性、合法性要求的不满足可能导致项目面临无法落地、落地后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律师为PPP项目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有助于确保项目符合合规性要求和合法性要求;最后,PPP模式中新型、疑难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因此亟需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通过法律检索与研究进行解答是为项目合作各方提供专业服务。
那么,律师为PPP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呢?
周吉高认为,律师首先需要具备提供一般法律服务的能力,也就是要满足“事实的准确把握、法律的正确适用、逻辑的严谨缜密、表达的精准到位”四个要求;
其次,需要具备提供多专业法律服务的能力。PPP项目涉及多个专业,如建设工程、公司法、信托、基金等,涉及的法律种类也很多,所以律师需要满足多个专业领域的要求,以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此外,律师需要具备论证交易结构合法、合规的能力。”周吉高说,PPP模式的交易结构极其复杂,往往涉及PPP合同、投资回报机制、项目公司股东组成、投融资及担保、基金份额构成等多重交易结构,律师要有能力分析、论证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地界定PPP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律师还有不可或缺的是,需要具备快速学习、研究政策法规并运用于PPP项目实践的能力。“目前,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了超过300部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这就决定了,律师要持续不断地学习政策、文件,不断研究,提出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
最后,律师业需要具备界定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PPP项目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各合作主体的身份多元,所以律师必须具备准确界定问题、分析研究问题所涉及的主体和法律关系并通过研究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PPP将会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王承杰
研讨会上,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出席并致欢迎辞。王承杰秘书长指出,近年来PPP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快速推进,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凸显,刚刚签署的《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宣言》中也在财金合作部分专门就PPP作了布署,这说明PPP将会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律新社在现场了解到,贸仲委作为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通过多年的争议解决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争议解决经验,形成了大批涉外仲裁法律人才积累,并具有较为广泛的国际影响力,贸仲委提供的优质高效仲裁服务可以为PPP模式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王承杰秘书长还就贸仲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争议仲裁中心”的设立背景、主要特点和贸仲委今后在PPP争议解决方面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作了介绍。
他表示,贸仲委愿意与业界PPP专家共同探索,推动PPP争议解决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动贸仲委仲裁的转型升级,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地位。
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 周劲松
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先生围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PPP条例”)起草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研讨会上作了主旨发言。
周劲松副司长简要回顾了PPP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各方分歧较大的条例名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定义、社会资本方的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能分工等问题作了简要的介绍。
他指出PPP法律关系复杂,希望相关业内人士加强对各种法律关系特性的深入研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设性意见。PPP争议解决的选择途径多样,仲裁是PPP模式下民商事性质纠纷公平公正解决的有效途径,应该通过实践不断予以完善。
他还呼吁,PPP项目从启动到结束的始终都应该高度重视专业法律服务的参与,尤其是在项目设计之初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对于PPP项目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在为期半天的研讨会中,9位发言嘉宾分别从政府、法院、仲裁机构、企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角度,围绕 “规范保障——PPP法律服务之道”“公正高效——PPP争议解决之路”等PPP领域发展的前沿问题作了精彩发言,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互动。贸仲委上海分会秘书长焦亚尼女士陪同出席上述活动并主持了会议开幕式。
本届研讨会具三大重要意义
本次PPP法律服务与争议解决研讨会规模庞大、成果斐然、影响深远。作为本次研讨会的承办方,周吉高认为本届研讨会召集了律师、政府官员、仲裁员、法官、法务人员,这几乎涵盖了PPP模式所涉及到全部法律从业人员。
“大家通过‘研讨会’这个平台,各抒己见、沟通彼此,也了解到对方的立场、观点以及顾虑,微观上说,有助于各方今后的合作,宏观上说,有助于规范和促进PPP在中国的健康有序发展。”
律新社在现场看到,本届研讨会还吸引了众多已经参与PPP法律服务或有志于从事PPP法律服务的从业人员,各位大拿分享的知识、感悟和经验,为这部分从业人员提供了有益指导和帮助。
值得一提都是,目前全国PPP模式尚处于快速发展期,部分隐患和问题尚未完全暴露,考虑到未来问题集中爆发的可能,法律从业人员不能没有准备。所谓“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周吉高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够成功唤起了法律人员的忧患意识,有助于未来可能出现的PPP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