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团队提供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的施工项目在春节前成功获得近3000万元结算款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2-01 作者:
本团队两年前开始为某特级施工企业就某大型施工项目提供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后,我们抓住了一次有利的谈判机会,就原来施工合同中限制施工企业权利、免除房地产公司责任的条款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进一步约定施工企业无权拒绝交付工程,但拖欠工程款除外。该项目于2009年春节前完工并通过验收,此时,商品房也已基本销售完毕,但房地产公司试图在不支付工程结算款的情况下要求施工企业交付工程,以便其向购房人交房。施工企业依据在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情况下其有权拒绝交付工程之约定,拒绝向房地产公司交付工程。房地产公司迫于压力,在春节前将近300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