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慈玲副会长首先简要介绍了金融危机对律师行业的影响。随后,沈克乔副会长和龚一民副秘书长分别从房地产行业和建筑施工行业的角度介绍了金融危机对行业的影响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服务需求。
研讨会进入自由发言环节后,与会嘉宾、律师结合自身近期遇到或经办的案件从金融危机下建筑房地产企业的纠纷类型、法律服务需求及律师可提供的服务品种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周律师认为:目前比较普遍的法律纠纷首先为停工纠纷,表现为拖欠导致的停工纠纷、因施工单位无力带垫资单方违约导致的停工纠纷、因项目管理不善导致的停工纠纷三种形式。其次为拖延结算导致的拖欠工程款纠纷,最后为房价下跌导致的退房纠纷。目前的法律纠纷蕴含的法律服务需求可归纳为:1.咨询、协商谈判、诉讼仲裁代理法律服务需求;2.房产企业签约、履约管理、制约管理人员不当行为的法律服务需求;3.国家加大投资蕴含的法律顾问服务需求、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需求;4.施工企业、房产企业为防范法律风险蕴含的法律顾问服务需求;5.金融危机末期的收购兼并法律服务需求。金融危机下,律师可提供的服务品种可归纳为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仲裁代理服务、专项法律咨询、谈判代理法律服务和全过程法律服务四种。
会议进行了近三个小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金融危机对建筑房地产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对广大建筑房地产律师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应抓住机遇,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