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为此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征求意见工作特成立专题组,并委托上海市律师协会对该法中“房地产开发”相关内容展开调研。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受上海市律师协会指派,先行出具修订建议初稿,本次会议围绕该修订建议初稿进行论证。
会议上,与会委员分别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价格申报、商品房预售制度三大问题展开论证,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意见。
周吉高律师提出: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问题,无需在房地产管理法中细化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关于价格申报制度,申报成交价即可,意向价格申报缺乏现实操作性;关于商品房预售中的预售房款的监管制度,也只要在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这个制度即可,无须规定具体的罚则。
最后,根据刘会长的要求,研究会将成立小组结合本次会议形成的初步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向全国律协提交建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