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1日,《建筑时报》头版头条刊登本团队周吉高律师、王利律师撰写的题为“结合国情实际 立法规范市场 分步有序推进——关于最低价中标法将何去何从的思考”的文章。
文中指出:最低价中标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中标价最低;最低价中标法必须与一系列完善的保证措施相配套,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用的作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的推广和应用,必须与我国现阶段的客观实际相结合;我国应通过立法的形式,进行有步骤、有选择地审慎适用和推广最低价中标法。
时值“5•12”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有关建筑质量安全的问题再度引发公众的思考。该文对于立法规范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确保建筑质量安全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