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7日,本所召开8月份例会。周律师总结了事务所自从2010年6月29日开业以来,取得的初步成绩,具体包括:
1、事务所品牌建设取得一定成绩,获得许多案件承办法官、同行、建筑房地产行业协会及当事人,特别是房地产行业、施工行业部分领跑者的认可;
2、事务所已经建立起十八个流程制度,大部分流程、制度获得很好地执行,并发挥作用;
3、人才培养及引进取得一定进展,特别是每周一下午的学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并成功地引进了原上海高院研究室主任刘玫英高级法官担任事务所高级顾问;
4、事务所团队精神已经显现,并发挥作用;
5、事务所业务承接取得突破性进展。
此外,周律师也提出两点希望:
1、需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如何实现本所“共同发展”之核心价值观?大家如何从有“共同发展”的意识,到真正达成共识,最后再到行动?
2、大家在办理案件的同时,需要不断研究、总结、提高,尽可能做到办理一起案件,起草一篇实务性论文,完成一个案例分析,这样既保证了办案质量,也提高了自己,做到真正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