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本所接受广东省某施工企业委托,就广东省某中院2008年9月受理的其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专业代理服务。该案既涉及巨额逾期竣工违约金之本诉,又涉及偿还拖欠巨额工程款、赔偿延期损失之反诉,诉讼标的额逾1.2亿元。作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本所已经为多起外地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途介入提供专业代理服务,因专业而获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