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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1-10-18  作者:建领城达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建市[2011]139号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8日
实施日期:2011年11月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111日起试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