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本所现决定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品牌宣传口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征内容
上海建领诚达律师事务所品牌宣传口号。
二、参赛要求
1、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每位参赛者可提交多件参赛作品。
3、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作品要求
1. 宣传口号内容应当体现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具有竞争力特点及发展愿景。
2. 要求文字精练、响亮有力、个性鲜明、易记上口,便于传播记忆。
3. 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并附以简要释义,内容限中文(可附外文翻译)。
4. 宣传语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能抄袭剽窃。
四、截止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到2012年2月29日(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微博投稿以私信发送时间为准)。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
应征作品汇集后,由本所全体人员组成评委,评选投稿的作品。宣传语一经全文采用,给予作者奖金5000元(RMB);如作品获组合采用,入选作者将给予组合奖励,奖金共计5000元(RMB)。获奖者将颁发证书,个人所得税自理。
六、应征方式
1、邮寄方式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538号怡德大楼主楼2楼2室,邮编:200042,联系电话:021-62808857。
2、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jlcd@jlcdlaw.com。
3、传真方式
传真号码:52308588。
4、微博投稿:
私信到“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新浪官方微博。
(注:1. 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2. 来稿信封上或电子邮件上注明“征稿”。)
七、获奖公布
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3月30日前在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http://www.jigool.cn)以及“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新浪官方微博上公布。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2、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需凭身份证领奖。
九、著作权说明
参赛者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