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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信息来源:  时间:2013-11-04  作者:建领城达所

201310月,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俞光洪律师代理某施工单位与某房产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诉和反诉案,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某房产公司逾期竣工违约金6000余万元的本诉请求,支持某施工单位提起的工程款、延期支付工程款导致增加的机械租赁费、外排架租赁费、利息的反诉请求约4000万元。

该案先后经历五年时间,作为某施工单位律师介入后,全面研究案件材料,并进一步搜集补充重要证据,分析本诉和反诉涉及的争议焦点,从施工合同无效、开工竣工日期的认定、原告拖欠工程进度款、交叉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另行发包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工程延误等方面提出全面抗辩,同时提出对进度款支付是否拖延、工期是否延误以及延误责任申请鉴定,期间涉及三份鉴定报告。对鉴定报告进行质证后,法院采纳我方的意见,驳回了原告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本诉请求,支持了被告工程款及利息等反诉请求,成功为当事人索要了工程款,并避免承担巨额违约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