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王凌俊两位律师接受某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委托,为其代理与某外资建设集团的施工合同纠纷。
在系争项目的竣工结算过程中,某外资建设集团以工期延误、第三方施工等为由单方提出近千万元的扣款,并对已经签字盖章的部分签证单不予认可,表示若有异议可依据合同通过国际仲裁解决,导致施工企业陷入被动。周吉高、王凌俊律师通过对施工合同的分析,认为其中关于国际仲裁的条款属于约定不明,应理解为无效条款,并通过梳理证据进一步认为该外资建设集团提出的工期延误等主张缺乏事实依据,认为可以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成功立案,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维权成为可能。